为大力推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产业数字化为突破口,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制造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建设。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建设要求、主要任务和建设标准。下面跟着小信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省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制造新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制造业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累计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00家以上,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70 %以上、机器联网率达50%以上,研发一批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培育壮大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升带动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建设要求
数字化车间是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
智能工厂是通过系统集成、数据互通、人机交互、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优化等手段,实现对多个数字化车间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生产。同时,对车间的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分析与决策,并将优化信息再次传送到数字化车间,实现车间精准、柔性、高效、节能生产。
我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建设以机械、汽车、电子、医药、石化、纺织、轻工、建材、冶金等行业为重点,主要分为离散型、流程型制造两类,每类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建设遵循相应标准体系要求,具体内容附后。
5项主要任务
1.遴选入库项目
根据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创建项目入库申报条件和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后,每年遴选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创建入库项目。
2.制定评价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智能制造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离散型、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制定贯穿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各个环节的智能制造评价方法,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创建对标提供科学依据。
3.开展诊断和评价
由省经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国家、省级智能制造咨询机构、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供应商等第三方力量,组织专家对培育创建入库项目进行诊断和评价,评定企业智能制造等级,确定一批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树立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并公开予以发布。
4.建设服务平台
鼓励工程设计院、信息工程与服务公司、自动化成套公司、大型控制系统供应商发展成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搭建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相关企业提供检测认证、咨询诊断、技术转移、资源对接和市场推广等服务,助力我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创建工作,带动企业、区域、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提升。
5.强化政策保障
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的激励与支持,及时总结和推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创建经验,引导带动相关行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同时,推进新兴技术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创建中的应用。引导企业加快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企业生产工艺、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效果好、成本低、易推广的新兴技术应用模式,并在相关行业领域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