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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排水槽、循环冷却水加药间、天然气调压站(自编号2H1、2H2、2J6)图1

机组排水槽、循环冷却水加药间、天然气调压站(自编号2H1、2H2、2J6)

2024-11-25 13:5810500报价

项目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01182024GG0757431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59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11-22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机组排水槽、循环冷却水加药间、天然气调压站(自编号2H1、2H2、2J6)
综合受理号zcMB2D276472411190564095
建设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埔村
建设规模机组排水槽(2H1)1幢,地上1层:73.44平方米,地下1层:73.44平方米;循环冷却水加药间(2H2)1幢,地上1层:283.04平方米;天然气调压站(2J6)1幢,地上1层:403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2024160000049256
发文号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5982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4401182024GG0757431
日期2024-11-22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机组排水槽、循环冷却水加药间、天然气调压站(自编号2H1、2H2、2J6)
综合受理号zcMB2D276472411190564095
建设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埔村
建设规模机组排水槽(2H1)1幢,地上1层:73.44平方米,地下1层:73.44平方米;循环冷却水加药间(2H2)1幢,地上1层:283.04平方米;天然气调压站(2J6)1幢,地上1层:403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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