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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镇农业农村局长江东路442号、张纲外滩路142号房屋、场地出租竞价招租公告图1

仙女镇农业农村局长江东路442号、张纲外滩路142号房屋、场地出租竞价招租公告

2024-02-26 16:0815620报价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XNZC-2024G002
招标估价-招标联系人138131385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4-3-1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编号:XNZC-2024G002

招租的房屋分别位于江都区仙女镇长江东路442号和仙女镇张纲外滩路142号。

(一)、长江东路442号2处房屋和场地是:(1)院内二层楼房中第一层240平方米、院内二层楼房西侧两间瓦房79平方米、入口东侧一间平房28平方米和院内砼场地50平方米;(2)院内西北侧瓦房315平方米、院内场地170平方米;

(二)、仙女镇张纲外滩路142号:4间平房80平方米、院内砼场地80平方米。

以上房屋、场地招租期限为3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租金,其对外公开进行竞价招租的方案如下:

一、竞价招租时间:2024年3月5日14:30(北京时间)

竞价招租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江都区新都路185号龙腾科技大厦6楼)

二、竞价招租内容:分三个包,(1)长江东路442号房屋场地:院内二层楼房中第一层240平方米、院内二层楼房西侧两间瓦房79平方米、入口东侧一间平房28平方米和院内砼场地50平方米;(2)长江东路442号房屋场地:院内西北侧瓦房315平方米、院内场地170平方米;(3)仙女镇张纲外滩路142号:4间平房80平方米、院内砼场地80平方米。投标人可以整租,也可以按包单独竞租。

招租期限为2024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10日(实际租房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三、竞价招租原则:本次竞价招租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报名对象要求:

1、报名参加竞价招租活动的对象必须是:(1)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人;(2)或是独立法人单位,并领取营业执照。

2、参加竞租人应无违法违纪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报名时,须签订相关承诺书,不同意承诺内容者,谢绝报名。详情请当面咨询。

3、房屋租赁用途:可用于农机修理、五金模具加工、注塑加工、仓库等三产服务,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等危险品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或扰民经营。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江都区新都路185号龙腾科技大厦6楼)

6、a、个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合格后具备条件参加竞价的对象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中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能中租者,且无违规行为的,竞价日当场返还。报名费300元。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单位:朱先生13813138588

王女士18605211409

代理单位:赵先生15252561460

六、竞租方式:

1、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活动的对象,需持报名资料及缴费收据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

2、竞价采用书面一次报价。若竞价单位只有一个,则其报价为中标价;若竞价单位超过一个,原则上价高者中标。如原承租人与他人并列最高,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当最高报价单位中无原承租人,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须进行第二次报价,以此类推。

3、本次竞价招租保留底价为:

(1)、长江东路442号院内二层楼房中第一层240平方米2.88万元/年,院内二层楼房西侧两间瓦房79平方米0.79万元/年,入口东侧一间平房28平方米0.56万元/年,院内砼场地50平方米0.05万元/年,合计4.28万元/年;

(2)、长江东路442号院内西北侧瓦房315平方米2.646万元/年,院内场地170平方米0.102万元/年,合计2.748万元/年;

(3)、仙女镇张纲外滩路142号4间平房80平方米1.2万元/年,院内砼场地80平方米0.08万元/年,合计1.28万元/年。

每次加价以1000元或其整数倍报出为有效报价。低于保留底价叫租价无效。

4、最终承租价格确定以后,中租人应于一周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行为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审查合格的竞租人与参加竞租活动的人员串通,恶意竞价,严重影响正常竞租活动开展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参加竞租活动的对象未能中租,其已交保证金在参加竞价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

5、承租房屋采取先交租金后租用的方式,每年3月1日前进行结算。水电费自付,门前“四包”。

6、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核准,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结构改造,承租人一并负责租赁期内的房屋维修及使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未经许可,承租人不得直接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分解转租,如有发生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所交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没有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或在新一轮公开招租中未能中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其所投入的不动产及装饰装潢不得拆除,应无偿交与招租方,且不得向招租方及后续承租人索要转让费、补偿费及折旧费等。

8、本次竞价招租由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接受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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