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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2022-11-08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三方评价考核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经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同意,根据项目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22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三方评价考核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定供应商。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2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三方评价考核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36000元。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本次采购的2022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三方评价考核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区、街道)建设自评表》(附件)中的二级指标进行细化,并制定出具体的评分方法;
2、根据制定出的“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区、街道)建设自评表”评分方法对丹阳市下辖十二个乡镇(街道)的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进行评分;
3、对丹阳市下辖十二个乡镇(街道)上报的农业机械装备保有量清单进行现场抽查;
4、在完成丹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评价和农业机械装备保有量现场抽查的基础上,就评价、抽查结果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四、采购方式 、中标人数量: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采购由1家符合相关服务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标,在相关服务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五、投标人资格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纪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7、投标人具有计算机技术服务或计算机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营业范围。
六、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打印盖公章装订于投标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以不提供)(截图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对投标人有帮助的其他证书、或文件资料(加盖公章)。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同等条件下以业务熟练、入选本地区政府采购会员资格优先中标;
2、供应商报价包括人员、交通、食宿、办公、检查、税金等及与本次招标核查有关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服务,3年内不得进入丹阳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招标结束后,由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组织开展服务。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九、付款方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方确认后分批次付清。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 11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科(311室),丹阳市丹金路356号。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丹阳市农业农村局10楼1003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董盛盛 蒋旭。
联系电话:0511-86983712 0511-86563826。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丹金路356号。
附件
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区、街道)建设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引领目标值 | 分值 | 评分 | ||
一、全程机械化(25分) | 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95 | 10 | |||
其中 | 小麦机种率≥95% | -- | ||||
水稻机种率≥92% | ||||||
2.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 | 95 | 2 | ||||
3.产地机械化烘干能力(%) | 70 | 3 | ||||
4.秸秆处理机械化率(%) | 97 | 5 | ||||
5.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 | 95 | 5 | ||||
二、全面机械化(35分) | 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 | 75 | 35 | |||
其中 | 1.规模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71%,其中种植机械化水平≥70%。 | -- | ||||
2.规模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72%,其中施肥机械化水平≥60%。 | ||||||
3.规模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81%,其中畜产品采集机械化水平≥50% 。 | ||||||
4.规模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80%,其中起捕机械化水平≥40%(虾蟹养殖除外)。 | ||||||
5.规模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73%,其中保质处理机械化水平≥80%。 | ||||||
三、信息化智能化提升(8分) | 1.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台/套) | 10 | 3 | |||
2.建设“无人化”农场数量(个) | 1 | 3 | ||||
3.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数量占比(%) | 80 | 2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引领 目标值 | 分值 | 评分 |
四、绿色化应用(10分) | 1.水稻规模育秧面积占比(%) | 80 | 2 | |
2.建设周期内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新增乘 坐式插秧机总量比例(%) | 60 | 2 | ||
3.建设周期内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之和占验 收当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计划面积比例(%) | 60 | 3 | ||
4.清洁热源烘干机占粮食烘干机总量比例(%) | 70 | 3 | ||
五、“宜机化”配套(10分) | 1.“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占比(%) | 60 | 3 | |
2.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示范园数量(个) | 1 | 3 | ||
3.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 | 70 | 2 | ||
4.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个) | 1 | 2 | ||
六、服务能力增强(7分) | 1.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个) | 1 | 2 | |
2.农机原值 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 (%) | 80 | 2 | ||
3.培育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数量(个) | 1 | 3 | ||
七、组织保障措施(5分) | 1.镇(区、街道)政府出台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 | 以文件 为准 | 3 | |
2.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工作纳入镇政府考 核。 | 以文件 为准 | 2 | ||
总得分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