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兴隆新城城堡酒店项目外墙装饰及门窗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人:总承包人为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即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承德市兴隆新城红石郡城堡酒店项目外墙装饰及门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南土门村。
2.2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16865.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865平方米。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七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636.00m。
2.3招标范围:
1、包括部分GRC幕墙、龙骨、石材幕墙龙骨、吊顶龙骨、墙面抹灰、外窗附框、GRC材料已施工或加工完成,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兴隆新城红石郡城堡酒店项目干挂石材、GRC、玻璃幕墙、铝板吊顶、涂料、真石漆、外墙砖、铝合金门窗、室外铝合金百叶、石材百叶、八角柱顶造型、屋顶皇冠造型、雨棚、玻璃栏板、旋转门、铝合金成品檐沟、EPS装饰线条及挑檐和空调板的外部装饰工程。具体范围如下:
1)幕墙部分(石材幕墙、GRC幕墙、玻璃幕墙、旋转门等):包括幕墙的深化及优化设计、计算、图审(须通过)、供应、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及与幕墙相关的岩棉保温和防火隔离带(保温结构一体化以外)、装饰内衬板、避雷、压顶、收口、封边、防火措施等,外墙变形缝节点细化及施工等工作的深化及优化设计。包括石材幕墙上的百叶。分包方负责埋件设计、加工、安装;本工程采用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预埋件设计施工方案需考虑此问题(保证受力安全)。幕墙实体样板制作、安装、整改、拆除,幕墙相关试验达标通过。提供整套竣工资料,配合节能资料核查,节能验收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验收及竣工验收。
2) 外装饰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抹灰基层、网格布、防水砂浆、保温砂浆、防水、涂料、真石漆、外墙贴砖、铝合金成品檐沟、挑檐和空调板的外部装饰、铝板雨棚(含水槽、落水盖及下方200mm长落水管)、与屋面瓦和门窗洞口收边收口、滴水线、顶层的保温收口、工程立面各种线角等造型处理、各种配件、预埋件节点等部位的细部处理;金属窗套; GRC成品窗套;GRC\EPS成品线脚和装饰柱;成品金属线脚;外墙、檐口、腰线、墙面装饰构件及屋面装饰构件等部位的涂料(含底漆)施工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及包含材料的供应、运输、安装、各种检验试验(含物理性能检测)、脚手架或吊篮、安全网等各种施工措施,深化设计、现场复核尺寸、成品保护、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售后维保等工作内容。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规定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要求执行。
3)铝合金门窗:含酒店主楼、地库、办公用房,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在建过程中涉及的外门窗、门连窗、玻璃百叶窗、纱窗等工程,含门窗框、附框、限位器、闭门器、门窗锁、执手等五金件。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性能试验,维保等工程项目,含材料的供应、运输、安装、各种检验试验(含物理性能检测)、脚手架或吊篮、安全网等各种施工措施,深化设计、现场复核尺寸、成品保护、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售后维保等工作内容。
4)其他构件:包括但不限于屋顶皇冠造型、八角柱顶造型、墙面都铎玫瑰徽章百叶、玻璃栏板,含深化设计、预留预埋等;出入口铝板雨棚(含水槽、落水盖及下方200mm长落水管); 楼顶檐口悬挑造型处的钢结构桁架(不 是铁艺王冠造型塔冠);古铜色金属压顶。外窗四周聚氨酯防水以及膨胀玻珠保温砂浆。
2、本次招标合同价格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深化设计并通过图审、供应及安装、加工、包装、装卸、运输、运输损耗、样板(施工及拆除)、安装调试、运输保险、相关试验及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用)、方案编制费、专家论证费、技术支持、相关验收、地方准入、环保备案、节能检测、复检工程使用前和售后维修保养的一切相关费用
3、按照承德市质检部门要求的复试和检测,分包人负责送检并通过,费由分包人承担。
4、投标单位投标前应探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分包人签订合同前,由发包方组织分包人与原施工单位进行作业面、材料、资料交接,交接完成后,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施工完成后的检验检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部工程验收、保洁、保修等工作。
5、除以上施工内容外还包括但不局限于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安全及成品保护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
6、合同范围内深化设计图纸(由分包人负责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立面分格、各种线脚构件节点等内容并提供深化效果图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施工前须在实际开工日期起算15日内在现场施做实体样板,面积为:S≥50㎡,经建设方及设计师共同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 制作、安装、整改、拆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后期不予追加。中标单位要配合精装修样板房的施工。要在精装修样板进场前完成相关的施工。
7、包括但不局限于二次深化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及维保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安装相关手续、试验,所需的材料的供应、材料的运输及现场运输、保管、保护。涉及到的所有材料的检验检测、材料复试、安装、安装完成后的检验检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部工程验收、保洁、保修等;
(2)承包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后实施;
(3)分包人需依据招标图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分包人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现场淋水及气密性试验、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提供整套竣工资料,配合节能资料核查,节能验收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验收及竣工验收。
(4)所有雨棚、挑檐、空调板等部位的装饰线条、线脚、外装涂料、外墙装饰及铝合金门窗等施工;
(5)所有材料为分包方供应,并提供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封样后方可使用。
(6)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不予以增加工程量;招标范围内工程均须先做实体样板由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所发生费用不予增加工程量。样板施工、整改及拆除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后期不予追加。
(7)招标人认为需要施工的属于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招标人有权调整分包人的承包范围,分包人不得有异议;
(8)分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24小时以内的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如因分包人附框,门窗框、百叶等比室内外施工单位进度滞后,造成的二次收口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负责承担。
(9)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规定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要求执行。同时此次招标工程为投标单位包验收工程。
(10)分包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个日历天内,出具招标范围内工程(包括外立面分缝、外墙涂料做法、铝合金门窗、幕墙等)深化的方案及图纸,确保装饰强度安全及其他如耐候、节能、耐水性等性能要求。对施工中发生变化的部位,分包人须在收到指令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方提供深化图纸,合同范围内深化设计图纸(由分包人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深化单位不能因原设计深度不够,而降低深化深度,因此造成的遗漏项、错误项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不能因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确认深化设计而免除深化图纸中遗漏项或错误项等的责任,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深化设计费用及深化设计引起的造价变化不予增加工程量和费用。
(11)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以及图纸与资料虽未标明但为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使用所必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12)分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工程防雷系统,及与防雷接地预留点的有效连接。
(13)关于预埋件埋设:分包人入场后与分包人有关的预制埋件(除包含深化或优化施工图纸中标识的预埋件外,图纸未标识而实际须发生的应埋预埋件),由分包人在结构上进行安装,并在砼浇筑前及过程中安排专人看护预埋件。分包人需要负责预埋件的设计、布局校核(不符合要求之处分包重新出图)、材料供应及安装,同时由设计院、专业顾问审核。分包人应复核预埋件的各项力学性能是否满足要求,并提供所有埋件反力供设计院校核结构安全,并充分考虑预埋件的偏差(包括预埋件完全不可用),并在投标阶段提出合乎设计意图的纠偏方案,相应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措施费项目中予以考虑,中标后不得再以此要求经济赔偿和延长工期。
(14)后补埋件埋设:因任何原因导致的预埋件不能使用时,如采用后置埋件,后置埋件的设计、布局须、计算书在经过设计院结构专业、专业顾问审核、甲方设计部和工程部核准及现场测试后方可进行后置埋件埋设。专业分包人应保证预埋件利用率不低于90%,并负责根据自身需要补充后置埋件,有关埋件的相关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
(15)分包人需依据图纸、政府下发的各项规程规定,如建办质【2018】31号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48号)等,组织并通过与承包范围相关联的施工及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如需要)(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脚手架搭设、吊篮搭设(含必要的二次搭拆)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相应报价内。分包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
(16)分包人自行考虑及解决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办公、食宿、交通、疫情防控、各类政策性影响及属地特殊要求等问题。若总包可提供分包人管理人员和工人住宿条件,分包人可与总包自行协商相关费用,并服从总包管理。
(17)分包人需配合发包人要求,根据样板房施工及开放节点要求,提前施工样板房楼层的幕墙、涂料等,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18)石材、铝板、GRC、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安装施工方应自行对全部幕墙及外门窗 (100%)进行渗漏水检验,淋水试验按照规范《建筑幕墙》GB21086-2007附录D,《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2010,《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JG/T211-2007统一技术标准进行。具体指标详见技术说明。
(19)分包人须提前对现场结构进行复核,如因分包人未复核直接下料加工导致废料及延误工期,或为抢工期强行安装导致工程外观效果、功能、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0)分包人需尽到协助发包人对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须就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上的问题同节能、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相关部门验收的顺利通过,招标范围内工程的节能验收、消防防火验收由分包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试验费用、论证费用、验收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所有措施不予增加工程量。
(22)以上所有招标范围设计深化方案和图纸及材料样板须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
(23)发包人有权对上述施工范围做出调整,不论增减以及增减数量多少,分包人都须无条件接受。
(24)按照承德市质检部门要求的复试和检测,分包人负责送检并通过,费由分包人承担。
(25)招标范围内工程,由分包人负责相关进场材料的保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半成品保护(需粘贴保护膜等)至竣工备案并移交户内精装修,直至竣工交付。 在项目交付前,分包人负责对外饰面受到损坏污染的铝型材、玻璃、石材、涂料、保温等进行修复,对损坏、漏气、破裂、及不可修复性划痕的玻璃、型材、石材等进行更换。由第三方造成的破坏、划痕、污染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责任认定的相关支持性资料(照片、影像等)由分包人提供。成品保护不到位处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26)铝型材表面涂层颜色以业主及设计师确认为准,价格不做调整。
(27)部分型材断面如需要新开模具,投标方应对生产厂商进行了解,投标时视为已经考虑开模费用。
(28) 招标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除满足国标外,尚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不限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JGJ/T 139-2020《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T 231-2018《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JGJ255-20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_T470-2019;《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13(J)185-2020);《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13(J)T 8434-2021;以及《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中推广使用的工艺材料,严禁选用现行《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中禁止使用的工艺材料;承市建发〔2020〕34号《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门窗质量与技术管理的通知》等的要求。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比照国际先进标准或发包人企业标准。
(29)分包人须在耐火窗(如有)、防火窗(如有)制作加工前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整窗检验、试验报告和防火玻璃的检验、试验报告。现场使用的窗必须与报告中的实验窗使用相同的材质,相同的加工工艺工法等,并须确保检验、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因检验、试验报告造假,或实际产品与做报告产品不一致,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分包人签订合同时应踏勘现场及仔细阅读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并完全了解本专业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此外分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本专业工程施工有关的地铁保护、环境清理、扬尘控制、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垃圾清理及防疫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内工程计划绝对工期120日历天,工期包含视觉样板,封样、深化设计、采购、加工、供货、施工准备、复试、安装、试验、验收等。进场时间以发包人具体通知为准。施工过程根据项目节点分解计划做合理安排,满足发包人施工过程中进度节点要求。分包人必要时需组织夜间加班施工,且不得以此向发包人索要任何赶工费用。发包人将根据节点分解计划制订相关进度考核管理办法,对分包人进行考核。发包人有权在约定工期或剩余工期20%的范围以内要求加快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包人均须无条件满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与门窗及幕墙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3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 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为外墙装饰类工程业绩(包含石材,GRC,铝板等)项目业绩,且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
3.5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针对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与本人签字一致的“个人签名”、且“签名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或承诺函);
3.7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没有因弄虚作假被国家住建部门及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2 日至2024年 2月 6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至16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4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已注册的账号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上发布。
7.2投标人需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投标报名,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为:
(1)投标人需先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准入为该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供应商”,办理注册准入手续时“准入单位”选择“中冶天工集团”(准入单位编码:201305),办理注册准入的要求详见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服务中心中的“注册指南”(已注册准入的单位略过此步操作)。
(2)注册成功后须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投标报名操作,投标人可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采购公告”中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下载并填写“开发票信息表”投标人需将填写相应信息后的“开发票信息表”发至接收投标报名资料的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开发票信息表”后统一开具标书款发票,并推送到投标人的邮箱)。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投标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投标人登录平台后点击“招标报价管理”条目下的“公开招标投标报名”,选择本招标项目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投标报名录入”,进入 “投标报名编制”界面,在 “投标报名编制”界面中可点击“招标编码”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可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开发票信息表”;投标人在 “投标报名编制”界面中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后再点击“提交”。
7.3投标人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投标报名操作后,发送邮件到liangx2@minmetals.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的报名资料”。发到邮箱的资料包括:<1>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2>填写好的“开发票信息表”(需为可编辑的EXCEl表)。同时在邮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须在投标报名期间汇至下面列明的账户账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汇至的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账号信息:
收款人: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银行帐号:9558850200000579958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丙143号
银行代码:102100005374
注:只有办理完上述投标报名审查和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投标人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电汇标书款可以为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也可以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账户汇款。
7.4投标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招标报价管理”项下的“招标文件报价编制”,在“未投标的招标文件”界面中,选择本招标项目点击“投标录入”。进入“投标文件录入”界面,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编制后在 “投标文件录入”界面中填写相关报价、联系人名称、电话等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后可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
7.5投标人请使用五矿离线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按照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单个文件大小限制为100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和提交,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别。
温馨提示:请尽早上传,以免因系统维护等突发问题,导致投标资料无法上传。
7.6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及操作事宜的咨询电话为010-601633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红石砬村中冶项目部
邮编:0673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10-64550347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北矿金融大厦9层906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梁熙,陈学
电 话:010-81125794/81125790
电子邮件:liangx2@minmeta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