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详情
宁都翠微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城投-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零星铲车供应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城投-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需要租赁铲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探勘现场、开标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员提前到达投标现场,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自负。
(一)采购编号:NDCT2022-117
(二)确定中标方式、供应时限、税金要求:
1、确定中标方式:城投-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零星铲车供应项目取报价最低者中标(铲车取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投标单位需根据自身公司实力及现场情况理性报价,中标后放弃签订合同的直接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及质疑期满后立即签订机械供应合同(如签订机械供应合同放弃履约机械供应合同内容,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及放弃当月产生的机械台班费,同时投标公司及相关人员在3年内不允许参加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项目,并记录城投集团公司黑名单),
2、合同工期及施工地点:合同工期暂定6个月,项目地点梅江镇土围村下枝坊外环路西侧;
3、税金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暂定为3%(如税点低于3%则从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4、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权查看;
(三)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楼审计监察部510。报名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材料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盖公司章)。
(五)响应谈判时间、地点: 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大厅(七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用档案袋袋装并标注投标公司名字)、保函、公对公银行转账,并标注品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市场如下:
名称:宁都翠微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60730MA39UA2Q73;
地址、电话: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湖路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0797-6830076;
开户行及帐号:九江银行宁都支行-287069800000003849#;
(七)付款方式:隔月支付合格铲车费用。
(八)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工期到期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投标单位报名累计两次不来参加或参加了故意有造成流标行为的,后续将取消投标资格)。
(九)响应资格条件及投标资料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文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报名材料 (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5日(工作日内))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机械租赁或工程施工资质;
2、法人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资料( 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提交)
1、城投-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零星铲车供应项目首次报价表(详见附件1);
2、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把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中,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没有封条密封直接做废标处理)。
(十)联系方法:
地址:宁都县县城龙湖路翠微春苑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13879779517 刘先生:18797873067 0797-6830076
宁都翠微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